关于创建法治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12 浏览数:3095

 

 

 

 

 

镇师院党〔2015〕7号

 

 

关于创建法治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的

实施意见

 

各支部: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实施法治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的意见》(镇发〔2015〕20号)和市人社局党委《关于实施法制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的意见》(镇人社党发〔2015〕24号)精神,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我校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在引领学校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法治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力实施“双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把依法治校和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组织体系的最基层单元,进一步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对党支部实行“五星”级考核管理,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法治文化培育行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开展学《宪法》、学《党章》“双学”活动,选树一批“双学”模范党员,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借助镇江市和局系统的相关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拓宽学习范围,深入学习层面,在党支部中广泛开展 “法治微党课”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领头雁”素质提升行动。突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把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善服务的党员选拔充实进党支部班子。围绕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和提高服务能力、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市委“万名‘双型’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两年行动计划,做到党支部书记培训率100%。根据市委“万个党支部承诺践诺评诺”要求,对照“双型”先进党支部建设标准,找准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升工作水平。

(三)党内生活规范行动。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 “固定学习日”制度(每周三下午),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肃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扎实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培养和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深化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支部议事规则程序。创新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机制,探索运用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对党支部日常活动开展“全程记录”,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四)法治为民实践行动。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师生机制,完善联系点制度,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座谈、谈心、调研等途径,关注师生发展动态,了解师生发展意愿,倾听师生呼声。完善师生诉求回应机制,切实把解决师生的诉求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建立上下联动问题解决机制,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务决策,要及时收集师生意见、汇集师生智慧。健全党组织服务党员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定期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党员提升能力素质,促进党员全面发展。

(五)“亚夫精神”扎根行动。大力弘扬“亚夫精神”,各党支部要结合所在处室和系部性质、业务特点,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引导广大师生成为法治理念的传播者与法治建设的参与者。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全力争创。按照局部署要求,学院各支部要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实施法制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

的意见》精神,准确领会《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支部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和“细则”),按照《意见》“五有”建设标准,开展争创活动,同时做好迎接检查台账资料的准备工作,做到创建有过程、过程有记录、记录可查验。

(二)严格考核,保重质量。根据《细则》,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机关党委和上级党(工)委考评”的程序,对各支部进行星级评定。按照星级评定标准,60分以下不予评星,60—69分为“一星”,70—79分为“二星”,80—89分为“三星”,90分及以上为“四星”。在9月底前各支部对照《细则》进行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创建“四星”及以下支部在10月10日前向校党委提交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和《申报表》(表格附后),由校党委组织审阅并于10月2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审核后报局党委认定。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创建机构。成立“双型”先进党支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朱建忠任组长,冷耀明任副组长,各总支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校党政办负责创建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到位,把抓好“双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

(三)突出长效管理。星级党支部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对已

授星党支部每年复查,优升劣降;对未评上星级的党支部要找准问题,整改提高;对已授星级的,进行跟踪复查,优秀的再提星升级;对工作严重滑坡的,予以降级或撤销星级,并进行集中整顿。坚持动态化、长效化管理,使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照市委“五有”党支部建设标准,处于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不断提升的过程中,保持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活力,提升党建新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开展“双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探索“双型”党组织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共同推进,积聚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正能量。

 

附件:1.《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支部考核评分细则》

2.《创建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中共镇江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

 

                                          

镇江技师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印发

 

附件1

  

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支部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项目

内容

基本指标

类别指标

牢固的尊法守法理念(30分)

组织学习《宪法》《党章》等法律法规、党规党纪(5分);开展2次以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每少1次扣3分(6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党员大会决议(2分)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4分);共产党员、镇江先锋等微信平台订阅率90%以上5分);将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与掌握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4分);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师生道德建设(4分)

全面的依规管理能力(20分)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2分);党支部书记政治品德素质强、组织协调能力强,法治素养高(2分);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务专题培训(2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2分);强化活动经费保障(2分)

推行年初目标承诺、年中检查谈心、年末述职评议三制管理(3分);每学期研究2次党支部工作(2分);党员对党支部书记基本满意度90%以上(2分);推动党务公开(3分)

严格的党内制度执行(20分)

落实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制度,全年组织生活不少于10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5分);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并落实远教固定学习日制度(3分);落实发展党员细则、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2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分)

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2分);围绕提高党日活动质量,创新主题内容、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等(2分);组织生活党员参与率90%以上(2分);探索实行教职工、大学生和科研人员党员积分管理(2分)

务实的法治为民作风(10分)

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化结对创争活动(2分);维护教职工、大学生和科研人员合法权益,主动化解矛盾纠纷(3分)

遵守学校章程,推动依法从教、三育人、科研管理等工作(2分);开展党员亮牌示范活动(3分)

公认的服务群众业绩(20分)

本单位党员、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工作基本满意度90%以上(10分),其中: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5分);服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技创新等中心工作成效明显(3分);推动深化校(院、所)地共建,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分)

 

 

 

注:1.近一年,党支部或其所在单位被问责,作出书面检查的,每次扣3分;责令整改的,

每次扣4分;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党支部所属党员被问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的,每人每次扣1分;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或扣发工作性津贴、绩效奖金的,每人每次扣2分;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人每次扣3分。

2.近一年,党支部未配备书记的;未按规定换届的;班子成员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

违规发展党员等情况的;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基本满意度低于60%的;所在单位或责任区域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与星级党支部荣誉不相称情形的,不予评星。

 

 

 

 

 

 

 

 

 

 

 

 

 

 

附件2

创建“三星”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党支部名称

 

党员数

 

党支部书记姓名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理由

(创建目标、措施、做法、特色)

 

党总支(支部)

意见

 

(盖章)

    

机关党委

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