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镇江市职业学校学生教育案例”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镇江市职业学校学生教育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辖市(区)职教教研室,有关职业学校:
为积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不断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的特色建设,提升教师的教育水平,总结先进经验,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职业学校学生教育案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 案例主题
对职业学校学生问题行为的矫正引导。
二、案例内容
1. 记录教师个人、学校或单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以教育叙事为主,融合个人反思、情感升华与实践启迪。要言简意赅,强调问题解决、注重实践步骤,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2. 案例要真实,一般要有案例描述、原因分析、方法措施、效果体会等。
3. 案例素材不限。可以是教育方面的,也可以是教学方面的;可以是发生在校内的,也可以是发生在校外的;可以是发生在课堂内的,也可以是发生课堂外的;可以是个别引导的,也可以是集体参与的。
4. 文中牵扯到有关家长或学生的姓名时,一般要用化名。
三、案例评选要求
1. 参评对象为我市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一人只能有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超过两人。
2. 案例一般在3000字以内。
3. 已在镇江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案例,不参加评比。
4. 杜绝抄袭。引文或参考资料应注明出处(均使用尾注)。引用他人资料超过三分之一视为抄袭。
5. 四星级职业学校,每校推荐作品不少于10篇;其他学校,每校不少于6篇。
四、申报和推荐办法
1. 采取个人撰写、单位报送的办法。各地的教育案例由辖市区职教教研室集中报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研室。同时报送参评教育案例Excel电子汇总表,见附件。
2. 参评教育案例文稿用4号仿宋体、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一式两份。教育案例文稿上一律不署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
3. 申报截止日期: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四、评选办法
组织专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各奖项比例为:一等奖约10%,二等奖约20%,三等奖约40%。部分获奖成果将择优在相关教科研会议上进行交流。
镇江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镇江市职业学校学生教育案例评选汇总表
单位 | 作者姓名 | 案例题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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