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技师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一. 总则
镇江技师学院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校长室、党委指导下,在校团委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校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五)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六)各社团由社长或社团指导教师组织活动。
(七)社团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及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成立
1、凡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校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二)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1、会长(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 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领导、各赞助公司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 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以每次的社团活动登记表上报,并提供社团活动图片);
2.副会长职责
(1) 负责协会的成员管理;
(2) 协助会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 在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校团委社团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三)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校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校团委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镇江技师学院社团成员登记表》,交校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各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校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校团委解散该社团,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四)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上报团委;
(2)校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拟定社团活动期表,报校长室、党委审批;
(3)校长室、党委审批通过后,各社团按照社团活动表筹备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分工实施办法、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校团委邮箱1773273035@qq。com)上报校团委;
(5)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活动开展方案进行审定批准后,社团理事会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社团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察。
(6)活动开展后24小时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活动开展后三天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1773273035@qq.com)。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校团委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4.连续3个月没有开展活动的社团,被视为自动解散,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四、附则
1.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 本章程解释权归共青团镇江技师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镇江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